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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手作中~ PART 2牛仔布貼上蕾絲花片 ~粗曠中帶著婉約~~有給他整個加分的感覺咧~ 背面貼上兩朵小花 ~ 一點都不單調 ~與台灣紅束口袋來個合照 ~ 這款束口袋~最近做了好多個 ~ 都被拿走了~半個不剩~照片上這兩咖~還是早上趕出來的哩~現在趕著出門~去給客戶看樣囉~也許靠他再接張單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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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釦-銅製品固定釦 ~ 6mm, 8mm, 10mm ~ 銅製品 ~ 古銅色售價 ~ 每20組 ~ 6mm/$36 ~ 8mm/$38 ~ 10mm/$40.- ~ 固定釦工具 ~ 6mm ~ 8mm ~ 10mm ~售價 ~ 6mm/$70 ~8mm/$70 ~ 10mm/$80 ~ 有需要的朋友 ~ 歡迎選購 ~ 拉鍊下星期要進貨了 ~ 可與其他貨品一起寄送 ~四合釦 ~ 固定釦 ~ 蕾絲花片 ~ 滾邊塑膠條 ~ 組合筷袋材料包  等等 .....~ 有需要者選定後 ~ 一起寄送省運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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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漂亮..我只想一個人追..我喜歡的人來追就好了吧...或者要我去追他也可以啊........給不喜歡的人追...很累人吧~現在社會又那麼黑暗..驚驚哦~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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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五月底一場病 讓我體重也下修了~該是感謝 還是嘆氣咧...希望繼續努力下去加油!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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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這個月天天在趕在上課今天下了一整個下午的大雨出門買了東西回家吃..吃到想吐心情是否有受到什麼影响吧最近越來越容易餓...因為腦中在思考某些事..唉習慣 真不好改過不過要努力向前!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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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踏入另一階段囉加油! 要做到加油! 會做到如果你想要什麼..你有用心去做 那麼全字宙的力量都會開始來幫你了!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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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誠的信仰..我:朋友生重病了..你自己好好保重身體呀!!友:她有虔誠的宗教信仰嗎?我:沒有(身體不好跟宗教有什麼關聯??)友:如果她有..我可以送她~我們的聖物.....我:..............,我勸她好好去看醫生,別亂來!友:你別激動哦~我只是想幫個忙...給她聖物幫她...那聖物要你有很大的虔誠才會靈驗!!我: (*(@#$&(#$)...宗教信仰如果可以醫治好全人類的病的話...那何必要醫生!宗教可以信..但別太迷信~~唉.....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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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家長會長協會組織規程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組織規程 94.02.17本會第六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 94.12.00第六屆第一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條 本規程依本會章程第三十四條訂定之。 第二條 本會會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程行之。 第三條 本會理事會之會務人員各級職務層次如下:   一、總幹事、財務長、法制長、督導承理事長之命辦理理事會日常事務。   二、各分會、處主任、執行長,受總幹事之協調主辦或協辦各處室業務。 三、遴聘顧問、榮譽總會長,整合教育、政治與產、官、學資源。 第四條 本會會務組織設秘書處、組織處、文宣處、資訊處、法政處、家長學生處、福利處、財務處、大專學院高中職校委員會、教育策略聯盟委員會、紀律暨選舉委員會等部門。 第五條 秘書處由總幹事負責,設專職秘書一人,其他各部門設主任一人;財務長一人、法制長一人、督導若干人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通過後聘任,解聘時亦同。 第六條 秘書處辦理下列事務:   一、印信、典守事項。   二、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整理及交待事項。   三、辦理機要及綜合性文稿。   四、會務行政及公文之管理。   五、本會幹部、理監事會議之記錄、全年時程表及工作追蹤事宜。   六、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之有關事項。   七、會務人員之登記管理事項。   八、本會總務業務:     (一)事務及庶務事項。     (二)財物之購置及保管事項。     (三)經費出納事項。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第七條 組織處執掌如下:   一、組織之建立及調整。   二、會員資格之審查、縣通訊錄印製、會籍資料管理、統計與更新事項。   三、會員組織工作之輔導、考查事項。   四、舉辦幹部研習及選報幹部參加地方或全國家長組織事項。   五、推動分會、各委員會、校家長會活動及行政事項;鄉鎮市協會設置辦法另訂之。   六、辦理本會理監事會、會員代表大會、全縣家長日、總會長會議等各項事宜。   七、擬定本會各項辦事細則事項。   八、會員申訴之調處事項。   九、優秀分會、總會長、執行長、會長或幹部之選拔事項。   十、其他有關組織發展事項。 第八條 文宣處執掌如下:   一、有關本會政策說明事項。   二、文宣資料之蒐集事項。   三、本會刊物出版事項。   四、教育廣播、傳媒節目、圖書之設置、參與、宣傳與管理事項。   五、對外發佈新聞資料事項。   六、介紹國內外教育政策及家長協會會務發展。 七、辦理協助校長、教師、親師、親子柔性活動、宣傳與公共關係事項。 八、結合政府社團,護持學生生命系統,推動教育扶弱計畫。   九、遴聘媒體顧問其他有關宣傳事項。 第九條 資訊處執掌如下:   一、建構網站與網頁更新、電子報。   二、辦理資訊運用之推廣、研習培訓活動。   三、參與國內教育資料規格之制定與發展。   四、運用資訊整合家長資源與主動辦理相關推展業務。   五、遴聘資訊顧問其他有關資訊運用事項。 第十條 法政處執掌如下:   一、全國家長相關事務之研修、遴聘法政顧問事宜。   二、教育施政、治校評鑑、不適任教職員工處理、法治教育與政策研究。   三、有關教育法規與危機之蒐集、整理、研析、建議對策事項。   四、推動教育法規制訂與修改廢止事宜。 五、促進各項會議品質與效率;協助建議定分止爭方案。   六、整合教育、政治資源與辦理教育公共政策研討事宜。   七、推動法制事項、協調鄉鎮市法制長、校家長會及匯整鄉鎮市協會法制報告。 第十一條 家長學生處執掌如下:   一、拓展學生、家長、社區、跨國性、寒暑假教育及國際交換學生寄宿資源。   二、推動教師專業表揚、教學典範、品德教育及評量。   三、辦理家長護照、成長研習、提昇學生家長知能及志願服務。 四、推動成立國中、國小、高中多元教育社團化、學生會、學生法庭事宜。   五、其他有關學生、家長成長研究事項。 第十二條 福利處執掌如下:   一、辦理會員福利、會內福利事業事項與推廣教育志業。   二、舉辦康樂活動事項。 三、辦理會長專長調查,會長、家長聯誼社之經營管理。 四、縣員生福利社評鑑。   五、其他有關福利事項。 第十三條.財務處執掌如下:   一、出入預決算之編定事項。   二、經費收支之審核、帳冊登記彙報事項及理事會定期報告。   三、財務之管理調配事項、協調鄉鎮市財務長及匯整鄉鎮市協會財務報告。   四、其他有關財務、會計、募款推動服務及籌組基金會事項。 第十四條 召開紀律暨選舉委員會,決定縣內重大家長代表之遴聘選派人選及選舉事宜。 推選督導、遴聘顧問、榮譽總會長、師鐸獎委員、推選出列席局務會議。 選派校長遴選委員。 高中聯招委員會委員。 選派縣教評會委員。 選派縣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 重大選舉事宜。 其他有關縣教育相關委員會事項。 第十五條 大專學院高中職校委員會,協助本縣公私立大專學院高中職校家長會長事宜。 第十六條 教育策略聯盟委員會執掌如下: 推動教育博覽會事項。 促進本縣公私立科研、大學、高中、國中、國小、社區教育大中小聯盟。 促進本縣與跨區域產、官、學教育策略聯盟;團結教育組織。 第十七條 工作性質涉及兩處門以上者,由總幹事指定主辦,其他相關部門協辦。 第十八條 本會收文由秘書處開拆、登記後呈理事長核閱批示後交各部門辦理。 第十九條 對外公文稿件經判行後,由秘書處編號繕發,並抄件存查。 第二十條 各部門辦理完畢的案件,應隨時送交秘書處歸檔。 第廿一條 本會總幹事、財務長、法制長、督導、主任及相關人員均須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報告會務,並答覆詢問。 第廿二條 本會重要案件處理,需經理事會決議。亟待處理之重要案件,需提請理事會追認。 第廿三條 本會對外一切行文,均以理事長署名行之。 第廿四條 本會每月召開工作會報一次,由理事長召集並擔任主席,邀請監事會列席參加,總幹事、財務長、法制長、各部門主任及相關人員均應參加。 第廿五條 本會經費除撙留週轉金外,統應存入具有中央存保之金融機構,並須備用理事長及總幹事、財務長之印鑑;歷年經費結餘得編入基金會運用,其管理辦法另訂之。 第廿六條 本會經費收支,應按月編造報告書,連同會計憑證,送請監事會審核,提交理監事聯席會議報告;年度預決算書送經監事會審查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追認之。 第廿七條 本會經費決算報告書,須由理監事會會銜行之。 第廿八條 本規程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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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扶天下之危者,則據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憂者,則享天下之樂」 關於「街頭人民沒飯吃現象」與「政壇沒飯吃現象」 ---「大魚吃小魚、大狗咬小狗」與「政壇沒飯吃現象」 臺北正上演政治集體自殺事件… 台灣落入今天窘境! 官愈大 壞事愈多 亡國宰相、王孫,不堪聞問!皆曰國恥! 扁迷、馬迷害死一路人! 別再搞明星主義! 政治集體自殺,是令人無法理解的。可能真正的原因要歸於單一選區兩票制(215立委有150成為過氣政客)與政治心理健康教育的危機,事件的發生則展現了這個地區中政治教育危機、生命、死亡教育的缺失。人民群眾面臨-2/3即將瘋狂失業政客群:危機是具有嚴重威脅、不確定性和危機感的全景。 「政治人物要利用社會上分化的力量去爭取當選,他們在這樣的過程中,把國家搞到四分五裂。我把這叫著“政治爭論與分歧”。在新加坡,政治領導人不為個人的權力或利益而鬥,而是動員社會的能力去爭取國家的集體利益。這樣的“政治協商與一致”,是我們最好的選擇。」 『政治競爭,不再是不同政黨間願景和政策良窳或執行力的比較,而是同一陣營內少數菁英集團間領導權的爭奪;民眾的政治參與度越來越高、群眾集會的規模越來越大,但政治參與,不再是監督控制政治菁英的公民行動,而是受己方菁英操弄、專門對付對方菁英的政治鬥爭。長此下去,政客將控制人民,而台灣民主的根基也終將被腐蝕殆盡。只要越來越多的公民願意擺脫藍綠對抗的架構,理性、公平地監督雙方陣營的政治菁英,我們沒有理由對一個「人民可以控制政客」的民主未來感到悲觀。』 政壇現象: 1. 大綠吃小綠、保扁黨潰=民進黨窄綠化! ---------(滅李登輝、台聯黨;扁、蘇集權;台聯黨解體崩盤之戰) 2.大藍吃小藍=窄藍(滅宋楚瑜;馬獨裁;親民黨生存反撲之戰) 3.滅陳、滅施、滅宋、滅李、最後滅王與混水摸魚的馬蘇合。馬蘇有飯吃, ---------堅持大總統制。(李陳12+6年已證明超級總統制台灣死路一條!) 對策: 「小狗、小魚誘大狗-咬大魚吃」 陳、施、宋、李、合王與馬蘇妥協。大家有飯吃,內閣制。 ──(大狗、小狗同躦一個洞)。妥協後的「內閣制馬蘇版」 無論「馬蘇有飯吃的大總統制;大家有飯吃的內閣制」。 「酒囊飯桶的政黨、政客在酒足飯飽」後想起該解決「街頭人民沒飯吃現象」…… 看看新加坡 想想台灣!-新加坡之石可以攻台灣之錯! 新加坡400萬人 ;台北市縣、桃園縣、合併800萬人 周錫瑋340萬人、朱立倫200萬人與新任台北市市長270萬人 其中兩位 至少要有新加坡領導人胸襟,引領帶動國際都市風潮! 整天口水戰、 言不及義、馬路沒有平整過! 看看新加坡 想想台灣! 新加坡之石可以攻台灣之錯! 所有選民:勒令三人及所屬團隊,去新加坡取經-回台建設鄉土! 「政黨政客沒飯吃現象」「街頭人民沒飯吃現象」孰重!人民自有公斷! 「能扶天下之危者,則據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憂者,則享天下之樂」 全文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blue9390/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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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位首長特支費=高薪養廉保證制度? 6000位首長特支費=高薪養廉保證制度?1. 真正養廉保證?2. 首長養廉?公務員養不養廉?3. 逐月領取,一年發放一次,退休時一次性領取廉政金4. 有領仍因案被啟訴,加重刑責?5. 官官遮遮掩掩 塗脂抹粉 何時休!置百姓若罔聞? 公務員廉政金制度(摘錄)在銀行設立廉政金專戶儲蓄,每位公務員按本人當月基本工資的5%提取交納,集體部分則由單位元交納,數額相當於個人交費的兩倍。公務員退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廉政金;若發生違紀腐敗行為,按程度從扣除全額廉政金20%的比例開始直至扣完,而且違紀者不能深圳擬針對公務員設立廉政金制度,在其「安全」退休後,獎勵給本人,以杜絕公務員利用職務腐敗。 所謂「廉政金制度」是指公務員在職期間建立一筆基金,逐年積累,在「安全著陸」後,獎勵給本人。公務員廉政金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實施多年,效果明顯。 廉政金推行公務廉政金制度,是從制度上防止和反對腐敗的有益實踐,“但要實行這一制度,需要雄厚財力的支撐。 “廉政金”,防腐利器還是花架子? 觀點交鋒贊成廉政保証金制度的思路是可行的,但是設定補貼系數,由單位來給予補貼則是錯誤的。廉政金是否成為“腐敗成本”,關鍵看這筆廉政金是否是從公務員本來應得收入中所扣。如果是,才能對他們形成一定的約束力,政府正在嘗試推行廉政金制度,希望以此約束公務員隊伍。有的地方在銀行設立廉政金專戶,由個人和集體兩部分組成,個人部分按本人當月基本工資的5%提取交納,集體部分則從單位元行政經費結余中列支,數額 ... 巨額“廉政金”的產生,只能表明一個問題,那就是:包括公務員本身職業收益在內的“腐敗成本”已經不能有效制約腐敗行為的產生,潛在腐敗者處於了更為有利的“要挾”地位,提出了更高的“贖買”條件。而要有效治腐,絕不能為滿足這樣的“要挾”條件而一味損害納稅人 ... “廉政保証金”制度的兩大擔憂:其一,廉政金數目之大、名目之多、涉及規模之廣,公務員能否恪盡職守?其二,廉政金制度作為一項約束機制,本身也是把“雙刃劍”,要加以及時總結規範,防止在具體操作中變形,良好的原創動機異化成 ... ... 有的機關將勤政廉政保證金直接和公務員的工作業績掛鉤,一年發放一次,或者是公務員退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廉政金。 ... 有的機關將勤政廉政保證金直接和公務員的工作業績掛鉤,一年發放一次,或者是公務員退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廉政金。 ... 將建“廉政公積金”制度,公務員如果不出違法亂紀的情事,退休時會一次性拿到100萬到200萬不等的公積金。這筆鉅款是否完全代替了一般社保帳戶逐月領取的退休金,已有的報導沒作說明。但細心人一算,即便除開公務員一般社保的退休金,以平均壽命80歲計,這筆錢“廉政金”也已超過了一個普通公務員一生中所能領取的工資與退休金的總和,也就是超過了社會99.9%的人的一生所有收入。 我對這個擬定中的制度有兩個尖銳的批評。其一,借用“期權”的方式,把公務員的一部分福利和整個晚年的基本保障,和他最基本的奉公守法捆綁在一起。這的確是一種很有效的防止腐敗的做法,尤其是針對“政務官”以外的一般公務員效果最好。但我第一反對“高薪養廉”的說法,政府本質上是向社會提供公共勞務的服務行業,公務員和其他任何職業一樣,他的薪水在任何時候都會有一個大致的水準。如果公務員薪水應當高於一般行業,高出的部分一定是他們應得的。對此老百姓並不會有意見。但民眾把公共權力交給一部分人去執掌,這部分人的薪水應該由他運用權力給社會創造的福利來決定,而不是由他濫用這種權力的可能性來決定。如果出於“養廉”的目標提供高薪,這個“高”的意思就是過高。近年來在社會工資水準偏低、失業率增長的時候,不斷上調公務員的工資水準。這種做法已經開始引起社會其他階層的不滿和質疑。人們會問為什麼不因為司機可能亂開車碾死人,或者因為醫生會給病人亂吃藥而去提高他們的待遇呢?從公務員的角度說,這意味著他可以用公眾授予他的權力反過來向國家財政、向人民的錢包進行訛詐。從國家的角度來說,這種做法的實質,就是在和行賄者進行一場惡性的價格戰。一邊是政府,一邊是行賄者,雙方都默認公務員手中的籌碼,於是雙方一起去哄抬公務員的價格。而公務員可以待價而沽,可以有恃無恐。結果和一切價格戰一樣,最終使公務員的身價偏離正常價值,高到一個社會其他階層無法容忍的地步。 這個價格戰還會產生兩種新的風險。公務員身價的“牛市”只可能使執掌公共權力的機會和位置變得更誘人,而不是更平常。這場價格戰在整體上的效果可能是繼續刺激社會的腐敗心理而不是去抑制。另外,看起來公務員個人的腐敗可能是減少了,但其實這是將公共權力的道義風險由公務員個人那裏轉移到了政府身上。政府再也無法在整體上保持一種相對中立的、對腐敗官員的懲戒者立場。這樣,用高薪來預防腐敗是以整個公共權力系統風險的增高為代價的。這個代價甚至會比個別官員的腐敗更厲害。同時在公務員收入以超過GDP增長的速度不斷攀高的情形下,民間社會所積累的怨氣,也可能遠遠超過個別公務員的腐敗給社會穩定帶來的傷害。 醞釀中的“廉政公積金”制度為什麼看起來會像一場惡性的價格戰,因為這個規劃偏離了香港等地實行的“公務員退休公積金”制度的宗旨。即在公務員原本較優渥的待遇下,以對腐敗者的“懲戒”為主。以失去後半生基本保障和辛苦一生的部分福利作為對官員濫用權力的預防。但在我們這裏,這一制度的重心卻落在了對不腐敗者的“獎勵”上。說白了,是“懲戒”為主還是以“獎勵”為主,這決定了到底是政府去“威脅”蠢蠢欲動的官員,還是官員去“威脅”一個渴望廉潔的政府? 我的第二個批評,是這個一昧燒錢的做法,並沒有看到腐敗的源頭到底在哪里。為什麼一部分官員可以用手中的權力反過來訛詐他的主人?這說明公務員手中的權力太多,權力太大。同時公共權力在整體上可以支配的社會資源也太多,可以伸手干預的社會和私人領域也太廣泛。不是官員的錢拿得還不夠,而是權力之間的制衡和監督還不夠。因此我的基本看法,目前公務員的收入水準和保障程度已經超過一般社會行業,處於城市居民中上水準。無論就政府目前給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的品質,還是就政府財政能力和民間稅負而言,都已經足夠。所以“養廉”的問題必須換一種思路。在利用金錢手段調節公務員心理預期上,要以懲戒為主而不是以獎勵為主。在改變公共權力的易腐性質上,對政府而言,一昧“分錢”不如勇於“分權”;對民間社會來說,花錢賄官不如退而守財。一方面守住個人權利的疆域,利用法治對抗公共權力的氾濫。一方面分拆權力,相互牽制,抑制公共權力的大小、範圍和程式。一張一弛,才是反腐的正道。 全文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blue9390/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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